关于评选常州市集团化办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/8/31 9:47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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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为进一步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,根据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》(常政办发〔2018〕85号)文件精神,现将评选常州市集团化办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(评选要求详见附件),请各申报学校于9月10日前报送材料至教育处508室,联系人:戚宇凡,电话:85127357。新北区教育文体局将根据各校上报材料遴选送市。
附件:关于评选常州市集团化办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(常教基〔2018〕18号)
新北区教育文体局
2018年8月31日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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