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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印室管理规定
发布时间:2013/11/13 9:42:22   点击:   来源:本站原创   录入者:佚名

文印室管理规定  

   

第一条 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,确保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,制定本规定。  

第二条  文印室工作人员工作要主动热情,认真负责,按时上岗,要爱护器材、机件,注意保养维修。  

第三条  节约纸张油墨,油印资料数量力求准确减少浪费。尽量采用双面印刷。  

第四条  严格文印审批制度。凡属需要打印、复印的材料,均由教导处、校长室审批,未按规定审批,文印室人员有权拒绝,文印室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擅自文印未经审批的材料,对强行、私自打印的,将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或通报批评。  

第五条  经常保持现代办公设备的清洁,坚持每天使用完毕擦拭后盖上机罩。  

第六条  处室及教师送交文印资料,必须注明需用时间、油(复)印数量,原则上早一天将稿送交油印室。  

第七条  文印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知识,熟悉操作规程,熟练掌握操作技能,定期对机器进行维护和保养,及时排除一般性机械故障,遇有重大难题及时报告。  

第八条  教导处送印的试卷及其他不公开的资料,必须做好保密工作。  

第九条  注意文印室的环境卫生管理。要坚持每天打扫室内卫生,保持地面、门窗等清洁、无尘土,操作台物品摆放整齐;要经常对废纸、废物进行清理,减少堆积,杜绝散、乱、脏现象。  

第十条  文印室的钥匙由文印室管理员专人负责,不得外借。  

第十一条  文印室人员要自觉遵守上述规定,对违反者,将视情节给予处理。  

 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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