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上报2017年学校工作总结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/12/22 11:18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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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 为及时总结2017年教育工作,请各校于2018年1月4日(周四)前上报2017年学校工作总结(概况表)。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 一、总结形式 在学校全面总结的基础上,按要求填写好《新北区中小学、幼儿园2017年学校工作概况表》(见附件)。 二、上报方式 以打印稿和电子稿并行的方式报送。打印稿一份(建议用A3纸打印)送局教育处,电子稿发至xbqjywtj@{域名已经过期}(联系人:严怀虎;联系电话:85127357)。 三、相关要求 (一)学校要全面、客观、详实总结2017年全年工作,总结成绩的同时,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,找准原因,提出改进措施(尚未完成工作可根据实际作适当预测)。 (二)学校在对2017年工作总结进行再概括、再提炼的基础上,择要点填写好《新北区中小学、幼儿园2017年学校工作概况表》(强调:不要把全年工作总结简单地复制到表格中,要注重概括提炼),所填内容要把握重点,语言尽可能简明扼要,不作或少作理论阐述,不需要修饰词语;工作总结涉及的数据要准确,有数据的尽可能提供;如有要填写的荣誉,名称、时间、级别、表彰单位等尽可能具体详实;如有较突出的亮点或典型的经验可另附介绍材料。学校只需要上报《2017年学校工作概况表》(送交概况表后如有突出工作成绩、亮点、荣誉等可补报送)。 (三)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及时安排部署,确保总结报送工作按时完成。 附件:新北区中小学、幼儿园2017年学校工作概况表。 常州市新北区教育文体局 2017年12月22日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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