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上报2017年学校考核加分项目的通知
各中小学:
为客观、全面地考核2017年学校工作,请各校对照《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素质教育综合评估办法(修订稿)》(常新社教〔2017〕7号),将2017年(1-12月)学校所获得的区级及区级以上的综合荣誉(以发文为准)、市级以上团体竞赛所取得的成绩按附表的格式统计好,于2018年1月4日(周四)前上报教育处。具体要求如下:
1.严格依据《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素质教育综合评估办法(修订稿)》(常新社教〔2017〕7号)如实地填写好《2017年学校获得荣誉汇总表》,综合荣誉应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,各类竞赛活动应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,按所获荣誉的级别由高到低排列,汇总时先统计综合荣誉,再统计竞赛类荣誉。局考核文件规定范围之外的荣誉和竞赛成绩无需上报,科技类竞赛需市级以上综合团体成绩,单项团体无需上报。
2.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(无证书的提供公示文件),加盖学校公章,按《汇总表》顺序附后(佐证材料顺序必须与汇总表顺序一致)。
3.《汇总表》电子稿发邮件至xbqjylj@{域名已经过期},邮件名称统一使用“***学校2017年荣誉汇总表”。
联系人:刘江 电话:0519-85127250
附件:1、加分项目说明
2、2017年学校获得荣誉汇总表
常州市新北区教育文体局
2017年12月22日
附件1:加分项目说明.doc
附件2:2017年学校荣誉汇总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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